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 > 2021年巢湖市部分中小学教室灯具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

2021年巢湖市部分中小学教室灯具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

发布时间:2024-01-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MMHZ0****-*

二、项目名称2021年巢湖市部分中小学教室灯具改造第2(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B-909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主要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教室灯

新广联XGL-P***-**-***L-50R9

3177

760.00

2

▲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

新广联

XGL-H***-**

1059

515.00

具体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金星,甘亚蓉,韩延生,薛同站,唐松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3:**-**:30,节假日休息 )******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38号岗岭综合楼4,联系人:******************

若投标人(供应商)******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局

  址:******巢湖市青年路5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38号岗岭综合楼4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5.投标业绩承诺函

6.小型企业声明函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