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2023年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3包(四次)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3包(四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JJHZ00071
二、项目名称:************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3包(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CT |
GE |
Revolution Advance |
1台 |
******.00元 |
/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申菊,刘和凤,万胜春,施正环,杨硕,潘梦舒,蒋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中心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递交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101室,联系电话:************。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自行在电子交易系统查看、下载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