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4年森林草地普查辅助性工作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公告内容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公司 | ******MA270ME81H |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号710-**室 | 91.64(均分制) | 940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苏州市2024年森林草地普查辅助性工作项目 服务范围:******苏州市2024年森林草地普查辅助性工作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并向采购人提交通过上级单位验收的最终成果报告。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李永亮、侯卓梁、邓松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圆整(¥:1425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