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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剧场LED显示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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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剧场LED显示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FTP-******

项目名称:************中心剧场LED显示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层

中标金额:******6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中心剧场LED显示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供货范围:******1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供货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供货并验收通过。

供货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媛媛(组长)、万红英、詹会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联系人:******李少明,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号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号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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