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spine交换机(核心交换机)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内容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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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号利嘉城二期16#楼23层**室 | 937,722.00元 | 95.18 |
采购包1(spine交换机(核心交换机)):
货物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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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换设备 | spine交换机(核心交换机) | H3C | S12508G-AF | 2 | 套 | 468,861.0000 | 937,722.00 |
采购人代表: | 黄国强 |
评审专家: | 陈功 、 黄凌 、 黄丽吉 、 钱尤菁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服务费,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70%收取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各合同包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成交)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spine交换机(核心交换机):1.125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名称:************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号
联系方式:******蔡文光;******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号华雄大厦**号楼17层
联系方式:******陈景宁、李杰;******;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景宁、李杰
电话:************;邮箱:******
******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