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5-2029年)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亿达清招字【2024】**号
本工程于 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并由招标人直接在邀请并提交确认函确认参加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局
地 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电话:************; 联系人:*******女士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5-**年)
服务期限要求: 90个工作日
编制成果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并通过专家评审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25000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25000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25000元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30日至 2025年01月02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0日至 2025年01月0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5、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清流县文化街**号**楼,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金 电话:************、******
6、监督部门:
******局监管部门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 期: 2024年 12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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