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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运路工程(江海大道一百运路)怡运路(江海大道~百等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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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怡运路工程(江海大道一百运路)
标段编号B******标段名称怡运路(江海大道~百运路)工程(北段)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公告

怡运路(江海大道~百运路)工程(北段)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怡运路(江海大道~百运路)工程(北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公司******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段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北起江海大道、南至百运路K0+394.549

2.1.2 建设规模:******全长约 400 米,规划宽度 18 米。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20Km/h。

2.1.3 合同估算价813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8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2.2.1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①若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1    23 093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1   23  0930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心******公司

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北大街******中心3幢**室

地址

南通市星光耀大厦**室

联系人

*先生、*女士

联系人

冯工

电话

******/******

电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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