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区边坡挡土墙险情隐患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4-08-02打印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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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山区边坡挡土墙险情隐患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 | 工程名称 | **年中山区边坡挡土墙险情隐患治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年中山区边坡挡土墙险情隐患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局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 建设地点 | ******处边坡及挡土墙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公司 | 冯贵华 | 岩土专业工程师 | ****** | ******.510000元 | **日历天 | 合格 |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 | 96.7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冯贵华 | 李春友 | 王扬扬 | ||||||||||||||
注册资格 | 岩土专业工程师 | 地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地质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 | B****** | ||||||||||||||
投标报价 | ******.510000元 | ******.400000元 | ******.1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 |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 |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 | ||||||||||||||
评审得分 | 96.79 | 96.77 | 96.69 | ||||||||||||||
企业业绩 |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四名 |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书林 | ||||||||||||||||
注册资格 | 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鲁****** | ||||||||||||||||
投标报价 | ******.440000元 | ||||||||||||||||
工程工期 | **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 | ||||||||||||||||
评审得分 | 96.55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公司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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