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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中医医院区中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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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号2栋1单元18层**号 6,191,600.00元 96.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院信息平台及业务系统改造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中心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临床药学管理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病案首页管理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通用治疗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自助就医服务系统改造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院心电管理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智能血透管理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中医康复系统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业务数据迁移费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C******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院现有HIS系统对接费用 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后进行系统集成及运维。 运维期:软件系统在全面完成建设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所有涉及的软(硬)配套设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建设,验收合格后**年的运维期。 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号)******局的要求组织验收,以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其他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安明代明勤姚俊余林松李海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2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0万元,费率0.1%;中标金额1****-****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2)收款单位:******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188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划备案编号:******

2、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6,237,601.55

3、监督管理部门:******局采购股,联系电话:******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中标人联系方式:******

中标人联系人:******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号)《******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号)规定,******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院

地址:******纳溪区安富街道云溪西路一段**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中心**号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丹、徐菁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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