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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一期)新增16000KVA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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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电子器件产业基地(一期)新增16000KVA正式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子江南路以东、金港路北侧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审标报告

2.3最高限价:******.02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天内完工并验收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处于不合格状态。

2.4、其他

2.4.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年11-20251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2.4.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2.4.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2.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220日至2025227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220日至2025227日,每天9:**-**:30,14:**-**:0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4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扬州市京华城路**号五彩世界B座**楼招标代理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10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司开标室(扬州市京华城路**号五彩世界B座**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国企采购栏目”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址:********号        地  址:******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

 话:******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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