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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岚城新区中心幼儿园一楼入户大厅及各层走廊等零星修缮工程

发布时间:2023-09-1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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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公司、******公司、******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厅及各层走廊等零星修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心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中心幼儿园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中心幼儿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300506元,下浮率10%,发包价27059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厅及各层走廊等零星修缮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号、建市[2016]**号)规定,该工程为小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05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9  15  9  00  00  秒至 2023  9   19   17  00  00 ******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南门庄**号五楼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 = 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用信封形式包封,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9  26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南门庄**号五楼 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幼儿园

地址:******平潭霞屿村霞屿**号,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南门庄**号五楼,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薛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局

地址:************中心**号楼7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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