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校迁址重建一期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7-01-26打印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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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心校迁址重建一期工程项目施工标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1.5招标人:******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
2.3投资规模:******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类似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施工房屋建筑面积达到2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施工房屋建筑面积达到2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3.5信誉要求: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在最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年**月**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中心(
4.2招标文件发售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厅窗口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9时3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中心开标六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站发布:
******网
******网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中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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