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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平遥县洪汪线至冀郭村公路改造工程四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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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洪汪线至冀郭村公路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1.2采购项目编号:******

1.3采购项目预算:579300元,最高限价:532965元

1.4采购人:******局

1.5釆购代理机构:******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2.2计划工期:******

2.3建设地点:******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特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4)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他要求:

A.其他要求: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供应商;

B.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办公室(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购买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现金购买,售出不退)。

4.3获取方式:******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09时00分,******公司

开标室(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采购人:******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9其他

9.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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