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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管沟等附属设施工程、新余市沪昆高速新建新余主收费站连接线环境影响评估

发布时间:2025-02-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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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管沟等附属设施工程、新余市沪昆高速新建新余主收费站连接线环境影响评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360500MA398MBM******
项目规模:******
投资额(¥535,000,000元)
服务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时限:
30
服务金额:******
¥20,000元至¥40,000元
金额说明:
1、评估费用为*-*万元包干价,包括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等因素而调整。 2、费用支付:在获得相应批复的批复文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须提供请款报告和税票及财务要求相关资料。 3、根据高铁管文〔2024]**号,《高铁新区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办法》高铁新区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细则,第五条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与中介服务费挂钩,评价为四星、五星的中介服务费按合同价的100%结算,二星、三星的中介服务费按合同价的90%结算,一星的中介服务费按合同价的80%结算。 4、项目开工前因非甲方原因取消,乙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投标费用或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出具有效目符合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评估报告(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2、投标人应自行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素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治安纠纷和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评估单位不得与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挂靠、一经查实,******公司黑名单,******公司后续项目的投标。 6、合同签订时须提交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组织结构)。 7、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完成的,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须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且上报中介服务超市等相关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查看资质等级树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网上竞价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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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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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公司(登录后查看)
备注: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网页发送通知,******网页进行报名。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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