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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沿涧河健康乐道打造项目驿站工程(6#柴湾桥驿站)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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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委托,就新安县沿涧河健康乐道打造项目驿站工程(6#柴湾桥驿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代理机构编号:******HNCT21-LY-ZB-**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沿涧河健康乐道打造项目驿站工程(6#柴湾桥驿站)

3、建设地点:******

4、预算金额:******

5、工期**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同时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号楼**室

四、磋商小组名单:******  

五、成交结果如下:

交 人:******公司

交 价:******.00元

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注册地址:******B区

六、公示发布媒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公司

地址:****** 新安县老城隋州大街**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号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本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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