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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2021年省财政支持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凌家湖基地包(02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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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2021年省财政支持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凌家湖基地包(02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

二、项目名称:************院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2021年省财政支持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凌家湖基地包(0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A14#

成交金额:******752511.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1年省财政支持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凌家湖基地包(02包)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琳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有新、张静、孙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90%收取,金额6772.6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3:**-**:30,节假日休息)******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处理意见有异议,******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40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23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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