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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金路(崔阿路-秦北路)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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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昌金路(崔阿路-秦北路)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开展昌金路(崔阿路-秦北路)提级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京交函〔2025〕**号),投资额为46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昌平区,******局,******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昌金路(崔阿路-秦北路)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昌金路昌平段起点位于昌平区大辛峰村,终点位于昌平、顺义区界,路线呈东西走向,途经兴寿、崔村等乡镇,昌平段全长10.202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本次勘察设计段落为崔阿路至秦北路,全长9.1公里,将北半幅加宽实现一级公路断面。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以最终的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2.3建设地点:******

2.4合同估算价:460万元。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天(自签订合同至交工验收后**年)。

2.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昌金路(崔阿路-秦北路)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近五年(指**年**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累计完成过里程10公里(含)以上一级公路(含)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含工程测量)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仅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网址:******

5.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09时30分

6.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递交地址:******

6.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年**月**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

7.3开标地点:******

八、其他公告内容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网站发布。

九、监督部门

9.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9.2监督投诉方式:******

十、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号

邮 编:102200

电 话:******-305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邮 编:100176

联系电话:************-825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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