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福岭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投标邀请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心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福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福岭村民委员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公司、******公司、******公司3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2) 工程建设规模:******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5)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伍仟元整(人民币25000元整),采用现金缴纳方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