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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3-12-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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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编号:****** E****** 项目建立时间: 2023/6/9 19:37:34
项目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
项目地点:****** 仓山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新建福州市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规划用地面积9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00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文化馆3700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项目联系人姓名: 陈工 联系方式:****** ******
资金来源: 1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12/4 16:57:49
招标项目名称:****** 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仓山区
招标人名称:****** ******公司 招标人代码: ******MA2YFM5D11
代理机构名称:****** ******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MA31MN8W9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局以仓发改审批〔2018〕**号、仓发改审批〔2021〕**号批准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财政拨款,******公司,******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5427.932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
标段: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标段(包)编号:****** E****** 标段(包)分类: 规划
标段(包)名称:****** 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标段(包)内容:****** 新建福州市仓山区文化综合大楼,规划用地面积9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94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3810㎡,为地下2层建筑,平时为汽车停车库;上部2栋多层建筑采用装配式钢结构,1#楼建筑面积6065㎡,2#楼建筑面积7065㎡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装配式钢结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及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外业绩)******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省内业绩)可以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号)、《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号)文件,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厅公布的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名单,若闽建办筑函〔2020〕**号文件中构件生产厂商基地名称与投标时提供的构件生产厂商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②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21511.8981
计划开工日期: 0001/1/1 0:00:00 工期(日历天): 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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