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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港秭归港区茅坪作业区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坝上)码头(含油库共回路)工程项目用电外接电源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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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宜昌港秭归港区茅坪作业区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坝上)码头(含油库共回路)工程项目用电外接电源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年**月**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 ******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公司、******公司联合体   ******公司、******公司联合体   ******公司、******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元/%)  ******.00   ******.00   ******.00 
质量目标  ******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以下质量要求: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按时送电。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按时送电。设计方面 
履约期限(天)  90   90   9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  毛万兴,,
 /  张小红,其他,川水中[2009]**号
 项目负责人  邓合群,, 王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鄂建安B(2020)******、鄂****** 陆帆,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川******
   李飞乐,,、龚明军,,、邓合群,,、李栋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湘建安C1(2020)******、张桂森,,、阳艳,,、叶军,,、杨安,, 赵小艳,材料员,******、肖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鄂建安B(2018)******、鄂****** 汤剑,,、朱凯,,、段海春,,、罗福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编号:******

评标情况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的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其中升福楼宇******公司投标文件中合同无签订时间;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中“能力”相关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其余 3 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招标人代表:黄鑫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聂畅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 16时00分至**年**月**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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