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青海省招投标信息 > 大通县消防救援大队沥青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通县消防救援大队沥青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大通县消防救援大队沥青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大通县消防救援大队沥青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青海鸿鹏竞磋(工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时间: ****-**-**
行政区域: 城西区 预算金额:****** ¥45.520941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 09:30 开标地点 ******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号青海物产大厦**楼)
采购单位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大通县消防救援大队沥青铺设项目 ******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号青海物产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45.5209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区硬化路面铺设沥青,铺设面积5100平方米,厚度为6c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 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网”的查询截图);(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其他资质条件: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②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并符合《******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 号)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项目实施等,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本文来源:

https://www.yiqi.com/ycz/tdetail_******f2253.html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