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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新城建设发展中心2025年度单个项目5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选定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5-02-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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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2025年度单个项目5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选定,项目业主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2家入围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为年度招标,选定2家入围单位,******中心2025年度单个项目5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中心2025年度单个项目5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参考单个项目委托任务书,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新城区范围内;

2.4计划工期:******以单个项目委托任务书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日止,以项目委托时间为准;单个项目施工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7其他:单个项目限额为50万元以下,若有超出范围的由业主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可拟派分别具有资格的两人或同时具有二项资格的一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按本公告3.6条规定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报名时间:**年 2 月 25 日— **年 3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11:30 时,下午  14:00  时— 17:00   时(北京时间)。7、报名地点:******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9、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10、联系方式:******

人:******中心

代理机构:************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新城区

办公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11

人:*先生

联系电话:************

人:*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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