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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朝阳市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大修工程(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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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年朝阳市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大修工程(第二批)
标段名称 **年朝阳市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大修工程(第二批) 编号 TP******
建设单位 朝阳市龙城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公路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485179.900元 81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99.93 公路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戴欣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辽******
2 ******公司 484293.000元 81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99.74 公路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庄严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辽******
3 ******公司 486763.040元 81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99.50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张磊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梅晓春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公司否决投标原因:施工方案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否决投标原因:被授权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章。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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