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市政交通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二期)第三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至1标段管网病害改造工程采购(二次)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公司对******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二期)第三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至1 ******网病害改造工程采购(二次)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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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ACEG-****** | |
标段(包)名称:************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雨污分流二期)第三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至1 ******网病害改造工程采购(二次)标段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公司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日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公司提出,******处理结果不满意,******公司纪委纪检室提出,联系电话:****** ****-****4932,业务咨询电话:****** ****-***63013 。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集团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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