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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保障中心采沉区棚户区新建小区完善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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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公司      采沉区棚户区新建小区完善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完成该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监理。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立君、孙梦娜、岳丽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 534 号、发改办价格〔2003〕**号等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计算,向成交方收取成交总价相应比例的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供应商需合理考虑包含在项目单价及总价中,不单独列项。当代理费不足陆仟元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陆仟元人民币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陆仟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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