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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76号】鲁山县G329舟鲁线叶鲁界至北环路东口段功能性修复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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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公资建**号】鲁山县G329舟鲁线叶鲁界至北环路东口段功能性修复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G329舟鲁线叶鲁界至北环路东口段功能性修复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施工标)

鲁山县G329舟鲁线叶鲁界至北环路东口段功能性修复工程施工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地点及主要内容:******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5计划工期:******

5.6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质量要求:合格;

5.7项目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号文件之规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承诺书);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提供“******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号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3、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有投诉,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行政监督部门:******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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