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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5-02-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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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A******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质量目标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得分
1 ******公司 ****** 盛明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2 ******公司 ****** 方骏玮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3 ******公司 ****** 王友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序号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主要人员 姓名 信用评价 得分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证明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2、评分业绩: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证明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1 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临安区锦南新城未来社区及配套设施工程-未来社区场景植入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公司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DB模式),每个项目得1.5分,本项最高3分。 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主体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能体现项目内容的,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辅助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各方身份完成的均可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通过
2 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瓯海区眼镜小镇配套豪新路前后渡河桥及道路接坡工程、大维路—富得宝路改造工程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DB模式),每个项目得1.5分,本项最高3分。 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主体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能体现项目内容的,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辅助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各方身份完成的均可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通过
3 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0)项目 ******公司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DB模式),每个项目得1.5分,本项最高3分。 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主体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能体现项目内容的,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辅助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各方身份完成的均可 资格审查资料数据表(投标人业绩) 通过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 ******中心 代理机构 ******公司
联系人 ******中心 联系人 沈工
地  址 长兴县 地  址 长兴县
电  话 ****** 电  话 ******
备注 1.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2.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3.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7****-***-评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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