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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12-08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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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J0213G******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发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泰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县财政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

2.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3条,总长1200米;新建真空车间15800平方米、速冻车间7000平方米、分拣车间4000平方米、冷库5200平方米、库房24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2.4最高投标限价:9******.49元,其中施工总承包费9******.49元、设计费******.00元;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20240315日至2024103023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7招标范围:******

2.7.1设计

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图变更及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批,配合竣工图绘编制。

2.7.2施工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2.1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3.2.2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2.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

3.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提供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

3.4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号)要求的岗位、数量及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否则否决投标

3.6财务要求:******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2020**月**日至2022**月31 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审计报告);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7.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7.3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出,须为牵头单位职工。

3.7.4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7.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3.9.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9.5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9.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范围:******

3.9.7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处罚的。

注:上述3.9.1至3.9.6项,******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10资格审查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12081600分至**年1215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的“交易平台”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投诉渠道

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2)线下投诉渠道

①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址:********号楼

话:******

②******中心

址:********号219办公室

话:******

箱:qsysjts@163.com

③泰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人:*先生

址:********号

话:045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泰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东风街**号

联系人:*******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址:********号楼*-*层**号

联系人:******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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