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司受******公司(******公司:******公司)委托,就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进行招标。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桁车(四期)采购
2.项目编号:******GN2025-Z**-***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候选中标人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公示期:自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4日17:00时
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招标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其他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公司
代建单位:******
地 址:******阳湖镇洽阳路6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阳湖镇洽阳路**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雪松
电 话:******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本公示******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