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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九都镇溪坑线溪边岔口至石墩部分路段拓宽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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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蕉城区九都镇溪坑线溪边岔口至石墩部分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石墩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蕉城区九都镇溪坑线溪边岔口至石墩部分路段
    2.2 控制价(估算价):302.6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81.9083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晋级建设路段采用四级公路(I类)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5米,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小桥涵、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25,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 1/5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执行。具体详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3)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以投标文件组成模板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08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网站:******中心
    4.3 ******网址:******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年**月**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石墩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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