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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3-10-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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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

已由

******局

潭水审批[202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武夷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

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雨水花园1054㎡,建设人工湿地1084㎡,园路透水铺装4864㎡,建设绿地37699㎡。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其中含暂列金237322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按照闽建筑[2018]**号、闽建筑[2018]**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根据闽建法[2007]**号文,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号)的名单企业;(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根据《******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号),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处理;(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8:30:00

**年**月**日8:30:00

通过

(******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保证金可以使用转账、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其他电子保函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月 3 日 8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http://ggzy.np.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中心(网址:******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赤岸统建房C地块**号**-**层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南平市云谷小区瑞锦苑8栋**室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赤岸统建房19#楼

联系电话:******

******

******中心名称:******

******中心

地址:******

******中心大楼5层四区(廖俊波纪念馆旁)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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