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设计及张院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庐江县******院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服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价:人民币贰拾万零陆仟八佰元整(¥206800元),其中庐江县**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设计146800元,******院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服务6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庐江县******院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服务
四、评标小组名单:******
专家评委:周俊、彭江、孙志飞
监督员:洪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4:**-**:0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局,联系电话:************。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