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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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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 JSZC-320612-NTJR-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C****-**** 

项目名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局部优化方案,******局的作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局优化、紧凑集约发展,******局部优化方案,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6个月内编制完成,具体时间应结合工作进展,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年**月**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投标人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视为资质有效)

5.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年**月至 **年**月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年度或**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年**月-**年**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年**月**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投标人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视为资质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下午12:**-**: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厅开标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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