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01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侍岭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Q******
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人民政府 的宿豫区**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侍岭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规模:******3480米,其中:侍侍线长约1170米,四斗渠路长约1030米;槽坊尤庄路长约830米,吴圩尤高路长约450米。
1.3工 期:20日历天/标段;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本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两年付清;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b、******处以的违约金。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四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侍侍线路面、路基等施工;
第二标段:四斗渠路路面、路基等施工;
第三标段:槽坊尤庄路路面、路基等施工;
第四标段:吴圩尤高路路面、路基等施工。
各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四个标段的投标,每位投标人也可以四个标段上同时中标。
1.7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
第一标段侍侍线招标控制价:753079.00元,发包价:708774.00元;
第二标段四斗渠招标控制价:669540.00元,发包价:630150.00元;
第三标段槽坊尤庄路招标控制价:536531.00元,发包价:504966.00元;
第四标段吴圩尤高路招标控制价:297798.00元,发包价:280278.00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及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5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8投标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