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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RH-202501132025年度安徽省霍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营林道路项目--道路安防工程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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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RH-******

二、项目名称:********年度安徽省霍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营林道路项目--道路安防工程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号

成交费率建安费的1.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项目名称:********年度安徽省霍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营林道路项目--道路安防工程设计

采购需求:**年度安徽省霍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营林道路项目--道路安防工程设计,本项目位于霍山县,项目内容包含建设规模长约99.261公里的******网路安防工程,设计费价为建安费的1.8%,本次包含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及设计后期服务等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至交(竣)工验收合格

设计负责人:虞峥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局******公司(采购人)安徽人和******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9750564-******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局、******公司

   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号霍山县国投大厦**楼

联系方式:******韦主任  ****-***6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人和******公司 

地   址:******霍山县淠河新村38栋**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

 

 

******局

******公司

安徽人和******公司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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