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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殡仪馆治丧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空调系统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2024-09-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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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空调系统

答疑与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中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空调系统招标所涉及的相关疑问答疑与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怎么没有招标文件?

回复: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网(秀山县)(https://www.cqggzy.com/xiushanweb/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补遗部分

(一)鉴于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条“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中所要求的“投标货物品牌: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局所发布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中的标准表述,且已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被整体固化,无法删除。

但考虑到此次招标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并无投标业绩的相关要求,为避免误解,经研究决定各投标人针对上述“投标货物品牌: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的评审内容所对应的评审结果均为合格。

(二)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中标注“▲”标识的条款(含对应的技术证明佐证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使用,其并不作为《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性评审标准

 

 

 

******公司

******公司

202409**日




[******].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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