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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1台3T电动锂电池叉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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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1台3T电动锂电池叉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司受******公司委托,就11台3T电动锂电池叉车采购(招标编号:******GN****-**-****)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1914时30分,******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11台3T电动锂电池叉车采购

2、招标编号:******GN****-**-****

3、主要内容:************公司11台3T电动锂电池叉车采购

4、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

公示期:自**年**月19日至**年**月23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

地址:************中心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

地址:********号省招大楼**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00,13:**-**: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公司

**年**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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