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东市平安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斗口及以下量测水设施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青海聚鑫竞磋(工程)****-***
二、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斗口及以下量测水设施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5(元) | ******公司 |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东庄村 |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地点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海东市平安区农业水价改革斗口及以下量测水设施工程 | 海东市平安区农业水价改革斗口及以下量测水设施工程 | 平安渠灌区、小峡渠灌区、大红岭灌区、六台水库灌区、巴藏沟灌区、祁家川灌区。 | 合同签订后**天内 | 贾生佗 | 青******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关兵妮(磋商小组组长)、兰小妹、任艳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湟源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号**号楼11层**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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