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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书发售未开始]

发布时间:2025-02-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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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梓发改【2024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梓发改【202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梓潼县经开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改扩建园区道路及周边相关配套设施等;(二)改扩建停车场及周边相关配套设施等;(三)园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设计**日历天、施工**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规范设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2    25 00:00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3   20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公司

   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长卿镇文昌路南段经开区 1 栋

   编:622150  

人:*先生  

   话:******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号1栋1单元6层**号

   编:610000   

人:*先生   

   话:******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2025   02  2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年**月**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年**月**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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