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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缙云县2024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壶镇区域等)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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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浙鼎峰【2024】**号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壶镇区域等)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1******公司(牵头人)、******公司、******公司浙江丽水市中东路**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缙云县**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壶镇区域等)缙云县**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壶镇区域等)/1******.1/


五、评标专家抽取  

采购人推荐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伟、吴见平、田闽清、丁路倩、徐丽英(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全部通过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全部通过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公司(牵头人)、******公司、******公司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10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号3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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