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故居陈列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蔡元培故居陈列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蔡元培故居陈列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 。
2.2招标价: 约 303.6932 万元。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蔡元培故居装饰布展、专业灯光、多媒体系统、弱电安防、空调等所有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预算。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 90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 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全国重点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系统案例 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4 年**月至 2024 年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 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电子证书应符合《******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号)文,******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⑤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3.4 ******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选择)。采用资格预审的,在发售招标文件前通知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
☑单位介绍信(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一份)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 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复印件一份)。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需提供)。
☑承诺书(承诺对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印章。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姓名、法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报名资料核验通过者发送电子招标文件给各报名单位。
5. 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025 年2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公休日除外)。
5.2获取地点:******
5.3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 投标保证金:/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7.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
7.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 9:30 时,地点为 ******中心**楼会议室 。
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各投标单位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会议(即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细则。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报名阶段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越城区大乘弄**号 地 址:******绍兴市解放大道**号华汇大厦**楼
联系人:****** 梁工 联 系 人: 高颖
电 话: ****** 电 话: ******
10.质疑投诉受理部门:******公司综合监督部
联系地址:********号
联系人:******************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2025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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