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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太平北路39号-1七楼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2025-02-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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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编号:******

      ******中心******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太平北路**号-1七楼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公司

      1.2 标的名称:******

      1.3 挂牌起止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太平北路**号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320.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年代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无电梯、水电齐全

      2.7 招租业态: 商业

      2.8 其他说明:

      (1)楼层:7层,共7层。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0.8000

      3.2 租期(月): 60个月 (首年含**天免租期,原承租方按上述招租方式继续取得承租权则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3.4 租赁押金(万元):7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资信情况良好的自然人。

      2、本标的出租用途及招租业态仅限于商业。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盖章件(详见附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须提供的材料。

      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者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确认。经营者在银行开具的1个年度内资金流水(原件)、信用证明原件(打印时间须在报名起始日期前一周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在银行开具的1个年度内资金流水(原件)、信用证明原件(打印时间须在报名起始日期前一周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中心,******公司受托协助其完成该项目的挂牌招租、交易等事宜。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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