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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债资金新增标)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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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债资金新增标)

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债资金新增标)已由******局正发改审批[2021]196文件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正安县凤仪城区

22建设规模:******

2. 3项目概算总投资:************.43元。

24磋商范围:******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0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069**-**:0014:**-**:00 202501109**-**:0014:**-**:00 ******公司(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263号),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2501069**-**:0014:**-**:00 202501109**-**:0014:**-**:00 ******公司(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263号),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磋商文件。

52购买磋商文件需支付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预计为 202501161430,地址为: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263,******公司会议室(若本时间和磋商文件不吻合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6.2 逾期未送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中心

  人:*先生          联系电话:************

    址:******

 

******公司: ******公司 

  人:吴秀玉             联系电话:************    

    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1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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