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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2024年“四好农村路”新改建、乡村道大中修工程(公路工程包)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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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

五、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评审结果: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成交候选人

标段一

灵洞乡、柏社乡大中修

******公司

下浮率:12.29%

标段二

永昌街道、赤溪街道、诸葛镇大中修

******公司,

下浮率:12.68%

标段三

梅江镇大中修

******公司,

下浮率:12.25%

标段四

横溪镇大中修

******公司,

下浮率:12.61%

应答人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各标段的成交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VIP可见)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询价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VIP可见)

电子邮箱:******

质疑联系人:******

联系电话:******(VIP可见)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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