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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乡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养护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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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5CG002901

二、项目名称:************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香枫创意园B-**室

中标(成交)费率40%(大写:百分之肆拾)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

服务地点:******肥西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可续签三个月合同期,最多续签一次。

五、评委专家名单:******江淮王峰冯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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