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乡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养护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5CG002901
二、项目名称:************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香枫创意园B-**室
中标(成交)费率:40%(大写:百分之肆拾)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中心道路标线施工服务采购(第二批)二次 服务地点:******肥西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可续签三个月合同期,最多续签一次。 |
五、评委专家名单:******江淮、王峰、冯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相关招采信息
- [招标]肥西海螺现场劳务用工外包招标公告 02月26日
- [中标]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墨粉的竞价采购 02月26日
- [中标]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硒鼓的竞价采购 02月26日
- [中标]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墨粉的竞价采购 02月26日
- [招标]庐江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