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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桥镇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5标段)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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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施桥镇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5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48.75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需求:施桥镇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5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年**月-**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年**月-**年**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年**月-**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至**年**月**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费:300元

户名:******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扬州农商行施桥支行

账号:******

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室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

截止时间:
**年**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放至投标袋中)。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处理。

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施桥南路**号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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