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7年医用气体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年-**年医用气体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年-**年医用气体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年医用气体采购
预算编号:******1225-******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年医用气体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院医用气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如属气体生产厂家应具有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人如属销售经营企业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气瓶充装许可证、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函;4、******局备案的“上海市医用氧经营企业名单”上的企业;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7、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00:00,下午12:00:**-**: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年**月**日 09:30
开标地点:************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 cn)以线上远程形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的相关操作要求,******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 投标人须保证为获取招标文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4. 《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投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局建设和维护。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院
地 址:******鹤庆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网
- 公告源URL:
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t9hKIlWNlolnOlsCxR/kdA==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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