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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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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
 
(E******)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本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设备采购(十标段:应急搬移设备)(招标项目编号:******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公司 ******元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0
2 ******公司 ******元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0
3 ******公司 ******元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公司 米梓璇 职称证******
2 ******公司 齐天培 身份证******
3 ******公司 徐晓辉 身份证******X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 ******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 ******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公司
联系人:****** 闫勃、董伯斌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局
地址:****** 乌鲁木齐迎宾路 1341 号
电话:****** ******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闫勃、董伯斌 联 系 人:丁朝阳、周莹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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