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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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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人居环境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标段名称 人居环境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编号 TP******
建设单位 ******处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地点 凌源市南大街南段、金华路、牛河梁大街、红山路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180元 50 合格 93.04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刘长坤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2 ******公司 ******.530元 50 合格 84.61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郭宝萍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3 ******公司 ******.600元 50 合格 77.36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董伟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郝艳秋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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