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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局信息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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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公司      信息化造价咨询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按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保证审核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保证送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
(3)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意见。
(5)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甲方,乙方不得留存。
(6)乙方在执行审核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下列行为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②允许他人以入围服务商名义执行业务;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7)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乙方隐瞒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对甲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对其拟派本项目审核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自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造价咨询业务完成并通过审查合格之日止。      本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有关信息化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伟、李玉新、彭小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号),不满3000按300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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